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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订印发《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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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3-12-04 点击次数:387

关于修订印发《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财库〔2023〕24号

有关金融机构,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、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、北京证券交易所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:


为了规范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,保障国债顺利发行和国债市场稳定发展,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证监会对《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以公布。


附件: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


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

2023年12月1日


       附件下载:

      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.docx

发布日期:2023年12月0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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