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分支机构:北京 | 上海 | 天津 | 重庆 | 河北 | 河南 | 云南 | 辽宁 | 湖南 | 安徽 | 山东 | 新疆 | 江苏 | 浙江 | 江西 | 湖北 | 广西 | 甘肃 | 山西 | 陕西 | 吉林 | 福建 | 贵州 | 广东 | 四川 | 青海 | 西藏 | 海南 | 宁夏 | 内蒙古 | 黑龙江 |
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策法规 > 政策法规
证监会发布《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》
0
更新时间:2023-09-08 点击次数:465

证监会发布《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》

日期:2023-09-08   来源:证监会


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工作,推动形成执行工作合力,提升执行工作效能,近日,证监会发布《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执行规则》)。

前期,《执行规则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,各方广泛关注并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建议。证监会经认真研究,吸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,并进行了修改完善。

《执行规则》共三十三条,根据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制定具体规范:一是对案件调查审理阶段加强查找、发现当事人财产线索提出了明确要求。二是对不按时缴纳罚没款当事人进行催告督促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及退库的工作流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。三是对《行政处罚法》“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,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”的规定予以细化,从申请暂缓、分期缴纳的情形、申请材料内容、审查及批准程序等方面制定细则,增强可操作性。四是针对实践中问题突出、但法律规定不明确的“申请强制执行时限”问题进行专门研究,划分不同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。

《执行规则》着力于为证监会罚没款执行工作提供一套全环节、可遵循的工作流程。对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以往处于模糊地带的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,规范罚没款执行工作,积极便利当事人缴纳罚没款,同时并没有新增当事人义务。

下一步,证监会将持续加大行政处罚执行工作力度,用足用好法律授权,强化执行监督,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,维护执法权威,切实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。


附件:

【第51号公告】《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》


关注微信公众号
扫码关注
关注微信视频号
扫码关注
关注网站二维码
扫描访问

机构概况 | 综合新闻 | 教育培训 | 产业信息 | 政策法规 | 教学基地 | 专家学者 | 下载专区 | 举报投诉 | 联系我们

Copyright @ 2016-202026 China Commodity Circulation Productivity Working Committee. All Rights Reserved

惠民培训网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:京ICP备16034492号-1